- 法规标题: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
- 制定机构:万国邮政联盟组织
- 发布日期:1964年07月0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66年01月02日效力级别: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文件
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
序 言
为通过邮政业务的有效工作以发展各国人民间的联系,并为促进在文化、社会与经济领域内实现国际合作之崇高目的,各缔约国政府的全权代表通过了本组织法,待批准后生效。
第一条
邮联的组成与宗旨
1.赞同本组织法的各国,以万国邮政联盟(简称“邮联”)的名义,组成一个邮政领域,以便互相交换函件。转运自由在整个邮联领域内得到保证。
2.邮联的宗旨在于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并在这方面便利国际合作的发展。
3.邮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会员国所要求给予的邮政技术援助。
第二条
邮联的会员
下列国家为邮联会员:
(1)本组织法生效之日即具有会员资格的国家;
(2)符合第十一条规定而成为会员的国家。
第三条
邮联的管辖范围
邮联的管辖范围包括:
(1)各会员国的领域;
(2)各会员国在邮联领域以外所设的邮局;
(3)本身不是邮联会员,但邮务关系隶属于会员国的地区。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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