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关于公示2023年度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初评结果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11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关于公示2023年度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初评结果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航科院:
根据《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规〔2023〕12号,以下简称《办法》),近期,我司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通用航空企业(以下简称通航企业)诚信经营评价。此次评价和数据采集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评价对象包括开展经营活动的511家传统通航企业和64家使用无人机开展经营活动的通航企业,评价数据来自民航行业监管执法系统、通用航空管理系统、“信用中国”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同时公布2023年度129家无经营性飞行和50家仅开展非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的通航企业名单。按照《办法》规定,现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17日。
二、公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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