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 制定机构: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9日文书字号:财金〔2026〕4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1月1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财金〔20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再生产,充分挖掘经济潜能,增强经济发展韧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适用对象。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民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由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荐或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共享的优质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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