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蔬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制定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1月27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蔬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蔬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制定《蔬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蔬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蔬菜制品是指以新鲜蔬菜、食用菌为主要原料,采用腌渍、脱水等相关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主要包含四类:酱腌菜,类别编号1601;蔬菜干制品,类别编号1602;食用菌制品,类别编号1603;其他蔬菜制品,类别编号1604。蔬菜制品生产许可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等见表1。
表1 蔬菜制品生产许可类别目录
食品类别
类别名称
品种明细
定义
蔬菜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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