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3日文书字号:工信部联节〔2026〕48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2月1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节〔202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升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全面提高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完善法规政策标准,强化工艺技术研发,拓宽产品应用路径,加强要素支持保障,推动光伏组件综合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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