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7日文书字号:冀政发〔2025〕5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冀政发〔2025〕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切实清除政策壁垒,优化制度供给,省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21件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43件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4件文件予以修改。
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文件,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附件:1.废止的省政府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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