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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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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9日文书字号:安委办〔2022〕1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19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管理部牵头规划,在重点行业领域依托国有企业和有关单位建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国家常备应急骨干力量,是矿山、隧道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开采和管道输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灾害救援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为适应新时代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更好地发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在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紧紧围绕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国家应急救援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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