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09年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5日文书字号:渝供发(2009)37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3月25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09年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渝供发〔2009〕37号)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市农资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质发〔2009〕1号)和2009年全市春耕生产现场会精神,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销售主渠道、主力军和主心骨作用,保证农民用上质优、价稳、放心农资商品,促进我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现就做好2009年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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