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行可转债融资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0日文书字号:豫金发〔2020〕26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行可转债融资措施的通知
豫金发〔2020〕2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局推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研究制定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行可转债融资措施。请你们加强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沟通协调,加大可转债融资工具宣传力度,结合本辖区内企业发行可转债需求,积极帮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进行对接,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社会责任和市场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服务,特提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可转债融资措施:
一、审核绿色通道
区域性股权市场可转债是指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以非公开方式融资...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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