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企业破产涉税问题的相关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9月2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企业破产涉税问题的相关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各区县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营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局济南市税务局就破产涉税相关问题、税务债权清收等事项进行协商,制定了《办理企业破产涉税问题的相关意见》。现将文件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办好企业破产涉税相关问题,依法维护税务债权的清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管理人履职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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