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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容机构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容机构辽宁省财政...
发布机构: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
发布日期:2023-09-22 实施日期: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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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
因新冠疫情影响到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为切实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定,现将我省(除大连市)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延长至2023...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01-12 实施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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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配合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经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协商,决定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12-02 实施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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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机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
发布机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1-19 实施日期: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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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容机构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2年10月2...
发布机构: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10-28 实施日期: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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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机构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
发布机构: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27 实施日期: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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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阜新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机构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2年9月29...
发布机构: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29 实施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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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内容机构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
发布机构: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27 实施日期: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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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机构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2...
发布机构: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09-26 实施日期: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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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机构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2...
发布机构: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09-26 实施日期: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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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业经2022年9月15日第十七届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机构: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23 实施日期: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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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2...
发布机构: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9-09 实施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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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建立健全阜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内容机构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
发布机构: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02 实施日期: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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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机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
发布机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8-30 实施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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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关于建立健全全...
发布机构: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8-23 实施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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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机构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
发布机构: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08-15 实施日期: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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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业经2022年8月3日第十七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
发布机构: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8-08 实施日期: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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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内容机构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2年...
发布机构: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07-26 实施日期: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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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容机构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
发布机构: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7-11 实施日期: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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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内容机构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
发布机构: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30 实施日期:202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