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4日文书字号:朔政办发〔2017〕55号
- 生效日期:2017年07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7〕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力度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6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有效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
今年省向我市下达的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任务为1.94亿元,据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通报,截止5月底共投放3200万元,完成率16.49%。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县(区)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不到位。朔城区、怀仁县、应县未安排风险补偿金,特别是应县涉及贫困户6118户,到目前共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投放小额贷款557万元,但因未建立风险补偿金,致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贷款未能实现贴息,造成2017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终止。二是政府的组织推动不力。市里出台《朔州市“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