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完善海南省处置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完善海南省处置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海南省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系列指示精神,落实省领导相关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省内金融安全工作,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经省政府同意,我办细化完善了2006年印发的《海南省处置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分工
根据我省各单位的职责分工,现将相关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1.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参与评估各部门、各市县通报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程度;负责对海南地区金融系统风险的监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海南银保监局:当其监管的金融机构发生突发金融事件时,应对突发金融风险事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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