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黎武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制定机构:九江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文书字号:九府字〔2024〕42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黎武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九府字〔2024〕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黎武龙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灵芝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畅同志任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慧芳同志任九江职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九江职业大学产教融合中心主任、科研与高职教育研究处处长职务;
免去吴小船同志的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