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9日文书字号:市政办发〔2022〕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市政办发〔2022〕4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已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深刻阐述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的重要意义及其对行政机关产生的影响,对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为了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保证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正确地实施,促进全市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行政处罚法的培训和宣传
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学习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以及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内容,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适用行政处罚法,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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