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沧州“图书馆之城”高质量建设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3日文书字号:沧政办字〔2025〕41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沧州“图书馆之城”高质量建设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沧政办字〔2025〕41号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沧州“图书馆之城”高质量建设运行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进一步推进沧州“图书馆之城”高质量建设运行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优质资源直达基层,在我市“图书馆之城”现有建设运行基础上,制定了若干措施,以进一步提升图书馆服务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任务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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