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4日文书字号:2020年第3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2020年第3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省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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