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线上办税缴费服务渠道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线上办税缴费服务渠道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7日,西藏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之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政府相关安排,全区办税服务厅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于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届时,办税服务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将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竭力为您提供安全的办税环境,降低聚集性疫情的发生,也请前来办税缴费的纳税人、缴费人按要求佩戴口罩。
我们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遵循“涉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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