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关于加强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劳动保障权益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安徽省企业联合会
-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30日文书字号:劳社秘(2008)156号
- 生效日期:2008年06月3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关于加强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劳动保障权益的通知
(劳社秘〔2008〕156号)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各用人单位:
当前,由于公众对艾滋病存在知识上的欠缺和认识上的误区,在工作场所排斥和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公平就业法律政策的落实。为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和其他有关规定,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劳动保障权益,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工作场所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者艾滋病预防能力,促进公平就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掌握艾滋病知识,充分认识加强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劳动保障权益的重大意义
艾滋病的医学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缩写AIDS),是由艾滋病病毒(医学全称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HIV)引起的一种病死率极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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