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二○○六年度财政合作协议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7年09月2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二○○六年度财政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二○○六年度财政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关系的精神,希望通过具有伙伴精神的财政合作来巩固和加强这种友好关系,认为保持这种关系构成本协议的基础,出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愿望,根据二○○六年九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次中德财政合作混委会会议纪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将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能够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获得:
(一)如经审核符合促进条件,总额为276,262.85(贰拾柒万陆仟贰佰陆拾贰元捌拾伍分)欧元的贷款用于中国南方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二)如经审核符合促进条件,且这些作为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或社会基础设施项目或自助扶贫计划经确认符合使用赠款的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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