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摩罗联盟政府关于派遣中国医疗队赴科摩罗工作的议定书
- 制定机构:科摩罗联盟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3年06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3年06月18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摩罗联盟政府关于派遣中国医疗队赴科摩罗工作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和科摩罗联盟政府(以下简称“科方”),为加强两国政府卫生领域的合作关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根据科方的要求,中方同意派遣由十一人组成的医疗队(科别、人员见附件)赴科摩罗工作。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队(以下简称“中国医疗队”)的任务是与科摩罗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开展医疗工作(不包括法医方面的工作),并通过医疗实践,交流经验,互相学习。
第三条
中国医疗队工作地点是大科岛埃尔马鲁夫医院,莫埃利岛丰波尼医院和昂儒昂岛洪波医院。
第四条
科方的义务是:
1.负责提供中国医疗队工作所需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敷料和化学试剂;
2.免费向每个中国医疗队员提供在科工作期间的一套住房(包括卫生设施、家具、炊具、煤气灶和冰箱)、水、电(每两个月为每名队员提供40,000科摩罗法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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