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乌克兰政府
  • 发布日期:1992年04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2年04月2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根据两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注意到科学技术合作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认为有必要为长期合作奠定基础,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将促进两国间相互感兴趣的领域开展科学技术合作。

第二条

本协定规定的主要合作形式如下:

一、进行共同研究、研制和交换双方感兴趣的研究、研制成果;

二、交换科学技术情报和资料、产品和材料的样品,以及有偿交换专有技术和许可证;

三、组织科学技术报告会、研讨会和学术会议;

四、交换科学技术团组、学者和专家,组织科技人员的培训和进修;

五、双方可能商定的其他科学技术合作方式。

第三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在本协定范围内签订的协议促进两国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科学技术合作。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