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煤炭资源配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05年05月18日文书字号:锡署办发(2005)59号
- 生效日期:2005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煤炭资源配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5)59号
锡署办发〔2005〕59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锡林郭勒盟煤炭资源配置暂行办法》已经盟委、行署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加快煤炭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促进资源优势尽快向经济优势转化,现就煤炭资源配置提出如下暂行办法:
一、煤炭资源配置原则
(一)坚持积极、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
(二)坚持向煤转电、煤化工和煤炭综合利用等重大项目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向具有较强实力的国内外大型企业倾斜的原则;
(四)坚持向能够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倾斜的原则。
二、煤炭资源配置条件
(一)原则上要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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