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生态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03日文书字号:宝陈政办发(2011)50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6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生态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陈政办发(2011)50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生态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巩固提升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做好创建国家生态区基础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入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及“十二五”期间宝鸡市实现生态市创建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意义
建设生态镇和生态村是生态文明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创建生态环保模范区的细胞工程、基础工程,为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奠定基础,是集中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可有效解决农村点面源污染、化肥农药污染,提高农产品的安全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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