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生态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生态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03日文书字号:宝陈政办发(2011)50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6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生态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陈政办发(2011)50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生态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宝鸡市陈仓区生态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巩固提升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做好创建国家生态区基础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入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及“十二五”期间宝鸡市实现生态市创建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意义

建设生态镇和生态村是生态文明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创建生态环保模范区的细胞工程、基础工程,为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奠定基础,是集中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可有效解决农村点面源污染、化肥农药污染,提高农产品的安全质量...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