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1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0年08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通辽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按照自治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建设现场会的部署,市政府决定,依托公安消防支队组建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按照“控制事态,稳妥处置,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原则,有效整合应急资源,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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