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 制定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7日文书字号:云政办函〔2017〕58号
- 生效日期:2017年04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云政办函〔2017〕58号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建立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工商局牵头的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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