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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贵港市珠江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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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关于贵港市珠江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 制定机构:贵港市物价局
  •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02日文书字号:贵价费(2013)19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4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关于贵港市珠江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贵价费(2013)19号


贵港市珠江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报来的《关于申请提高学杂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我局下发的《关于贵港市珠江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贵价费〔2009〕20号)试行期已到,根据你校的运行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你校的学杂费等收费标准并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

1、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每生每年3200元;

2、数控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

3、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每生每年3400元;

4、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

5、印刷技术专业:每生每年3600;

6、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7、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8、会计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

三、上述为最高限标准,你校可据实际在最高限标准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你校应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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