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省2021年度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并为2022年质量强省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提供依据,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报送,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统计对象
2021年发布的由省内有关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主导制(修)订的国家标准有关信息。
二、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统计表(样式见附件),于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后报送至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不需报送纸质材料。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25日前将本辖区内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相关材料汇总整理,统一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省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可将材料直接报送我局。
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把关,如实核实标准制(修)订相关信息。省市场监管局发现报送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单位年度标准化奖励和今后3年内标准化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汤牛明,联系电话:025—68952672,电子邮箱:334575751@◑◑◑.com。
(2021年度国家标准制定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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