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西安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6日文书字号:市房发〔2018〕94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9月2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西安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市房发〔2018〕94号
各区、县委宣传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门,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住建(房管)局、公安分(县)局、工商局、物价局、司法局、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
按照住建部、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及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8〕202号)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和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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