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9日文书字号:红政办发〔2020〕51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20〕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州有关单位:
《红河州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和《云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0〕58号)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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