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7日文书字号:石政办通〔2022〕2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通〔2022〕23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公平公正、放心消费的市场秩序,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充分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确保辖区现金流通渠道顺畅,着力提升辖区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措施和成效,现就配合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服务消费、畅通支付流通环境、保障民生为目标导向,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机构、税务、金融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部门合力,把管理和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协同治理体系,确保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任务...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