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测试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6日文书字号:渝金发〔2021〕6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测试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金发〔2021〕6号
各区县(自治县)金融办(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两江新区现代服务业局、高新区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保税港区金融办、万盛经开区金融办,各融资担保机构,市融资担保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3号)要求,强化融资担保公司董监高人员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董监高人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我局制定了《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测试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测试管理办法
附件: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测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依据目的】为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督导董监高人员熟悉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促进融资担保公司合法、稳健运行,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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