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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税务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等驻宁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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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税务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等驻宁单位的决定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8日文书字号:宁政发〔2020〕42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税务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等驻宁单位的决定
宁政发〔2020〕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民生事业持续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一年来,各驻宁有关单位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奋力拼搏,在疫情防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强化财力保障、防灾抢险救援、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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