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征求《阳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制定机构:阳江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18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征求《阳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商协会、企业:
为充分发挥阳江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对外交流、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广东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我局拟定了《阳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认真审阅,并于2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到阳江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人:洪倩晓,电话:3360013,邮箱:yj3360013@126.com。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金碧路58号。
附件:1.阳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回复表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