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民政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农业和农村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民政局、烟台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1日文书字号:烟人社规〔2024〕2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民政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农业和农村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
烟人社规〔2024〕2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农业和农村局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共同富裕,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工作,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2〕4号)《关于印发烟台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烟人社发〔2023〕9号)《******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烟人社发〔2023〕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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