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银监会丽江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学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丽江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1日文书字号:丽银监复〔2018〕21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国银监会丽江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学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丽银监复〔2018〕21号
云南玉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云南玉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学军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玉农商行呈〔2018〕16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经我分局审核,同意核准;
李学军云南玉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并要求你行督促该同志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素养。
上述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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