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嘉奖的决定
- 制定机构:长江水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7日文书字号:长人事〔2020〕241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5月27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嘉奖的决定
长人事〔2020〕241号
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委广大干部职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委党组工作要求,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无私奉献,涌现出了一批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为鼓舞士气,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决定对长江水利委员会办公室等12个集体和丁慧君等76名个人给予嘉奖。
希望受到嘉奖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全委广大干部职工以受嘉奖的先进典型为榜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长江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立新功。
附件:1.受嘉奖集体名单
2.受嘉奖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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