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爱沙尼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沙尼亚共和国
- 发布日期:1994年06月1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4年06月1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爱沙尼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邀请,爱沙尼亚共和国总统伦纳特·梅里于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至十八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李鹏分别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总统伦纳特·梅里在友好、坦率和求实的气氛中进行了会谈和会见,讨论了双边关系的现状和前景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
双方声明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爱沙尼亚共和国之间的互利合作关系正在顺利发展。双方重申愿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关系。
二、双方认为,通过磋商交流两国在经济、科技、文化和法律等领域内的情况和经验是必要的。
三、双方将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为对方派驻的使、领馆的活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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