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文书字号:青政办〔2025〕26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政办〔2025〕2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提升企业自主减排意识,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平交易的原则,通过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排污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统一开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施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且有总量控制要求的工业排污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以及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且拥有排污权的排污单位。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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