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和加纳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加方”),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两国卫生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中方应加方的要求,同意派遣由11人(详见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了发展两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加纳共和国之间的经济和贸易的发展,便利人员往来,通过友好协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
中方复照 加纳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加纳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荣幸地收到大使馆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四日第s/pro/4.sf.1号来照,内容如下: “加纳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向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为发展两国间的友好关系和加强两国在文化领域中的合作,根据两国政府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四日签订的文化协定,特签订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如下: 文 化 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为发展两国的经济合作,愿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鼓励和保护缔约国一方的投资者在缔约国另一方领土内的投资,并为之创造良好的条件,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定义 ...
加纳共和国国家经济合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代表各自国家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了促进两国间的贸易,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如商品的数量、质量、价格、规格和交货期与两...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加纳共和国贸易旅游部分别代表各自政府(以下称缔约双方),为了推动两国间的贸易发展,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如商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期与两国国民经济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以下称“缔约方”),为进一步加强两国间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缔约双方特此成立中国/加纳合作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委会。第二条联委会行使下列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过其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加纳共和国政府通过其贸易部(以下称缔约双方),为了推动两国间的贸易发展,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 一 条 如商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期与两国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七二年九月十四日签订的两国政府贸易和支付协定,就第一个协定年度(一九七二)中加贸易进行了友好商谈,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需要从加纳进口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经过双方外交代表的友好会谈,决定自即日起恢复两国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将尽快互派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日利亚 加 纳 共 和 国 特 命 全 权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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