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印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办理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案件监督办法》等若干项管理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0日文书字号:昆铁中法发〔2018〕3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8月20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印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办理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案件监督办法》等若干项管理规定的通知
昆铁中法发〔2018〕3号
昆明、开远铁路运输法院、中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权力运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结合昆铁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实际,中院集中制定、修改、完善了《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办理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案件监督办法》等若干项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中院此前发布的规定与本次发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规定为准。
具体管理规定见附件。
附件一:《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办理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案件监督办法》
附件二:《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三:《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办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若干规定》
附件四:《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办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若干规定》
附件五:《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执行申诉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附件六:《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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