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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务部关于计量和标准领域合作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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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务部关于计量和标准领域合作议定书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
  • 发布日期:1979年01月3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3年12月09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务部关于计量和标准领域合作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务部,根据和遵循一九七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在华盛顿签订,后又修订并延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科学和技术协定”),为促进计量、标准领域和相关基础及应用科学领域的合作与协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美国商务部和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以下简称“双方”)同意在平等、互惠和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交流和合作活动。

第二条

双方同意在计量以及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科学领域确立合作范围,例如:基本物理科学计量和标准、化学标准和计量程序、电子数据处理协议和标准、建筑技术、材料计量和标准、应用数学以及双方同意的有关领域。

第三条

双方同意合作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1.交换和提供科学技术发展、活动和实践方面的信息,包括交换文献、技术标准和其他与标准相关的技术信息;组织双方共同支持的研讨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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