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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中央政府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的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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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财政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中央政府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的联合公告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9月0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财政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中央政府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的联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九月八日)公告,中央政府将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在香港发行60亿元人民币国债。

中央政府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发展人民币业务,促进香港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亦是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对拓宽香港债券市场的深度与广度,以及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发行人民币国债将会加强内地与香港的金融合作,亦为投资者提供安全稳健的投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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