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0日文书字号:万盛府办发〔2011〕102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0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万盛府办发〔2011〕10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市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2012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参保积极性,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申报缴费
(一)参保申报时间
201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申报时间为
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2月10日。
(二)筹资标准
1.201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分两档,一档为2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50元;二档为32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120元。
2.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员参加一档,个人缴纳10元,五保对象参加一档不缴费;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员参加二档,个人缴纳80元,五保对象参...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