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8日文书字号:百政办发〔2020〕55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的通知
百政办发〔202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百色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行政复议员的管理,提高行政复议员的整体素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担任行政复议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体健康;
(三)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者2017年9月1日前已从事行政复议工作。
第四条
行政复议员由市司法局提名,报市人民政府任命,并颁发行政复议员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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