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20...
发布机构: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厅、吉...
发布日期:2024-08-30 实施日期:2024-08-30
-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就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
发布机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
发布日期:2024-05-21 实施日期:2024-05-21
-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机构: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30 实施日期:2023-01-0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容机构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容日期...
发布机构: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12-28 实施日期:2023-01-0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通化市健全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共济保障机制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机构: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22 实施日期:2023-01-01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延边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机构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2年12月2...
发布机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22 实施日期:2023-01-0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内容机构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22 实施日期:2022-12-22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内容机构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
发布机构: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22 实施日期:2023-01-0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白城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
发布机构: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1-30 实施日期:2023-01-0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内容...
发布机构: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1-30 实施日期:2023-01-01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延边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机构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2年11月2...
发布机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1-28 实施日期:2023-01-0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内容机构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2年10月31日内...
发布机构: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31 实施日期:2023-01-01
-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
发布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06-30 实施日期:2022-06-30
-
人民银行吉林省各市(州)中心支行、长春各县(市)支行;各银保监分局;各市(州)金融办;驻长各银行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融资担保机构:
为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备春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吉林省政府办公...
发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发布日期:2022-04-07 实施日期:2022-04-07
-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市(州)邮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问...
发布机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国...
发布日期:2022-02-14 实施日期:2022-02-14
-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
发布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1-12-24 实施日期:2021-12-24
-
各银保监分局,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含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法人机构),吉林省银行业协会,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根据《******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
发布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12-06 实施日期:2021-12-06
-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通知如下:
自2021年1...
发布机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1-11-10 实施日期:2021-11-10
-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就我省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发布机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1-11-09 实施日期:2021-09-01
-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
发布机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1-08-16 实施日期:202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