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俄印外长第11次会晤联合公报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俄罗斯联邦政府、印度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4月13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俄印外长第11次会晤联合公报
2012年4月13日,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俄罗斯外交部长拉夫罗夫、印度外长克里希纳在俄罗斯首都莫斯科举行三国外长第11次会晤,并签署联合公报。联合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第11次会晤联合公报
一、2012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在莫斯科举行第11次会晤。
二、外长们重申中国、俄罗斯、印度三国建设性合作的重要意义,强调三国合作不针对其他任何国家,有助于推动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并造福于三国人民。
三、外长们回顾了2010年11月14日至15日在武汉举行的第10次会晤所作决定的落实情况。
外长们强调在灾害管理领域开展合作的重要性,赞赏2011年5月24日至26日在印度海德拉巴举行的关于应用地球空间技术监测和预报水旱灾害的三国信息和技术交流项目成果。外长们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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