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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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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青海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律师协会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9年10月28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青海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青海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青发〔2009〕12号)精神和省司法厅(青司党〔2009〕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现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全会的顺利召开,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精神,集中体现在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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