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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兰州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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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兰州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2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7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兰州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兰州市物价局:

你局《兰州市物价局关于顺调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紧急请示》(兰价办发 〔2010〕18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兰州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兰州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1.商业用气销售价格。存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7元,增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6元;

2.工业用气销售价格。月用气量60万方以下的工业企业存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99元,增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87元;月用气量60万方以上的工业企业存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8元,增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68元;特大工业用户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存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75元,增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6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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